为认真贯彻落实《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09号令)、《四川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四川省政府第167号令)和近期中国地震局、四川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震情短临跟踪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汛期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8月26—27日,德阳市应急局总工程师张成华带队,组织市、县两级应急局地震业务和风险监测与综合减灾科(股)室负责人对广汉市连山地震台、绵竹市清平地震台站开展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环境保护安全检查,对台站地震监测设备、防雷、用水、用电、台站周边观测环境保护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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