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8点57分许,什邡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大队接警:蓥华镇石门村6组发生民房火灾。队伍立即出动消防车2辆,装备车1辆,指战员13人赶赴火灾现场。
9时26分到达现场后,通过询问当地派出所和村民,经初步侦查,起火建筑为农户平房(砖木结构),着火部位位于储物间,燃烧物质为衣物、书本等杂物,过火面积约为18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现场已切断电源,水源充足。为避免火势扩大,带队指挥员决定从房屋正、后两面同时进行灭火,待火势趋于稳定后,配合正面内攻,扑灭余火。整个火灾处置过程耗时约60分钟,待现场余火清理结束移交当地派出所后,队伍安全返回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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