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1日,中江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方彬在县安监局局长周波及相关股室的陪同下,对两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及储存仓库的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了检查。
副县长方彬一行首先到了富兴镇民丰花炮厂,对厂里的生产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厂内的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他提出烟花爆竹生产一定要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严禁超员、超量、超范围生产和改变工房用途,要切实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注重企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人防、技防、犬防”相结合,他要求民丰花炮厂的负责人,要及时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县安监局要进行复查。
随后,检查组到圣龙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仓库进行了检查。副县长方彬对近期公司的库容、存放量、安全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强调在春节前的存货阶段坚决不允许超量存储,消防措施落实到位,立即对库区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要库区和库区周边严禁烟火,增加监控设施设备,做到库区监控全覆盖,要立即对库区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前大量存货前的安全准备。
最后,副县长方彬对县安监局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要求县安监局要针对近期烟花爆竹行业监管重点时段,进一步抓好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监管,加大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知识培训,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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