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夏季高温、雷雨天气对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什邡市安监局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防范。针对夏季气温高、雨量大、湿度高、雷电多等特点,要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工作,厂区内所有防雷防静电装置必须通过气象部门安全检测。
二是严格落实停产规定。根据省、市安监部门关于烟花爆竹企业高温季节安全监管工作要求,从2016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我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面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在停产期间采取两级(市安监局、镇政府)安全监管负责制,对企业停产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高温季节停产结束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向市安监局提出复产申请,经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方可恢复生产。
三是加强监管规范秩序。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的相关要求,严格烟花爆竹经营环节高温季节的安全监管。对零售点采取分级、定量管理,严禁超量储存。同时,严格执行省、市关于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关闭了10家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经营形式的烟花爆竹零售点。
四是强化执法严厉打击。今年以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 ”工作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问题的发生。同时,结合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转让企业相关许可证件和工(库)房、生产线或生产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共督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5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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