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5月31日下午,经开区安办召集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辖区街道办开会部署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
会议传达了5月25日市安办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集中学习了《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会议要求:凡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含)的生产安全事故均要上报,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后在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的同时,要在20小时内向同级安全监管部门通报事故有关信息,在事故发生6日内,及时通报补充完善事故快报信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及时补报伤亡人员变化情况。
经开区党政办、工信、住建、商务、质监、公安、消防、社会事业等相关行业部门及辖区两个街道分管负责人共15人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贯彻落实,明确部门分管领导和信息人员具体抓好落实,安办定期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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