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到“七个到位”,确立工作目标。全市各部门、镇乡以及矿山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健全到位、隐患排查到位、管控措施到位、监督执法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成效突显到位,严管重罚,依法加大事前处罚力度,通过更加扎实的工作,全年实现非煤矿山零死亡,矿本质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效提高。
(2)强化矿山安全的基层基础。以“抓基础、强管理、优班组、查隐患”为主要内容,切实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建设活动,充分发挥一线班组在查隐患、反“三违”方面的积极作用,夯实矿山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
(3)严格节后复工复产验收。按“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相关要求,落实有关乡镇在2016年春节的矿山复工复产前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验收责任,凡是“专家会诊”监管查出隐患未整改完毕或者未达到绵竹市规定非煤矿山生产《十项条件》的矿山,一律不得通过复产验收。
(4)进一步强化矿山技术基础管理。所有矿山都必须按规定配置相应的工程技术力量,严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图实不符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抓好矿山工程技术专题班的教学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院校完成规定的教育任务。
(5)加大事故处罚力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各矿山如发生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一律按《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从重、从严给予处罚,同时,将按相关要求依法追究有关乡镇监管人员的责任。
(6)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要求各矿山企业要按相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引进其他社会力量、采用市场手段督促矿山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7)加强残矿回收和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的安全工作。各矿山必须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残矿回收过程的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矿山设计规定和有关工程技术措施,情况不清、措施不完全、安全无保障的矿柱一律不得回收;加强矿产资源勘探作业的安全监管,严禁以探代采和证照过期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工作。
(8)扎实推进矿山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各矿山企业必须加强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努力提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强矿山安全监管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数据信息传输,矿山安全监控系统必须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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