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八项措施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2-2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115 打印
    2016224,绵竹市安监局组织召开了201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暨复工复产动员会,绵竹市委、德阳市安监局有关领导及绵竹市相关部门人员出席会议并对矿山安全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绵竹市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强化2016年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1)做到“七个到位”,确立工作目标。全市各部门、镇乡以及矿山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健全到位、隐患排查到位、管控措施到位、监督执法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成效突显到位,严管重罚,依法加大事前处罚力度,通过更加扎实的工作,全年实现非煤矿山零死亡,矿本质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效提高。

    2)强化矿山安全的基层基础。以“抓基础、强管理、优班组、查隐患”为主要内容,切实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建设活动,充分发挥一线班组在查隐患、反“三违”方面的积极作用,夯实矿山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

    3)严格节后复工复产验收。按“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相关要求,落实有关乡镇在2016年春节的矿山复工复产前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验收责任,凡是专家会诊监管查出隐患未整改完毕或者未达到绵竹市规定非煤矿山生产《十项条件》的矿山,一律不得通过复产验收。

    4)进一步强化矿山技术基础管理。所有矿山都必须按规定配置相应的工程技术力量,严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图实不符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抓好矿山工程技术专题班的教学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院校完成规定的教育任务。

    5)加大事故处罚力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各矿山如发生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一律按《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从重、从严给予处罚,同时,将按相关要求依法追究有关乡镇监管人员的责任。

    6)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要求各矿山企业要按相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引进其他社会力量、采用市场手段督促矿山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7)加强残矿回收和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的安全工作。各矿山必须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残矿回收过程的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矿山设计规定和有关工程技术措施,情况不清、措施不完全、安全无保障的矿柱一律不得回收;加强矿产资源勘探作业的安全监管,严禁以探代采和证照过期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工作。

    8)扎实推进矿山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各矿山企业必须加强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努力提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强矿山安全监管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数据信息传输,矿山安全监控系统必须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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