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出台《集中性租赁企业(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6-02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5 打印

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专业性产业园区应运而生,一些现存企业将闲置厂房(车间)以不同形式出租给第三方作为生产经营场所,这些集中性租赁企业(场所)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了“一租了之”,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不清,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缺失的现象,极大地增加了事故风险。

为加强集中性租赁企业(场所)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企业厂房(车间)出租、承租行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广汉市出台了《集中性租赁企业(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明确了出租方、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了属地和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下一步,各镇街道、产业园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将按照《指导意见》要求,采取摸排底数、划清责任、共建共管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租赁企业各方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杜绝事故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广汉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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