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德阳市安监局召集旌阳区安监局、经开区环安局分管烟花爆竹的负责同志及危化科、执法支队有关同志,专题研究了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监管工作。市安监局副局长李家林要求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管:
(1)明确工作职责。市安监局加强对旌阳区、经开区违规布设网点和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按计划安排开展巡查工作;旌阳区安监局和经开区环安局不在禁放区域内发放经营许可证和临时经营许可证,要加强对非法经营和储存的执法检查,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点,在谨防区域外严格布点发证。
(2)加强源头管理。旌阳区和经济开发区要召集辖区内的经营公司(鑫鑫、吉祥、锦宏)的负责人,严格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经营公司不准向禁放区内配送烟花爆竹制品;二是立刻收回过去临时网点的存货;三是如果在禁放区域内因经营公司配送或储存烟花爆竹导致发生违规及事故的行为,将实行倒查,追究经营公司的责任,注销其经营许可证。
(3)加强巡查检查。市安监局已制定了《2016年春节危化科烟花爆竹禁放区巡查表》,参加巡查人员应按时间安排加强对城区的巡查和检查。旌阳区、经济开发区要根据职责建立工作制度、方案和制定检查计划,做到“三定”( 定人、定时、定点),整改隐患必须做到“五落实”。检查要做到“三有”( 有记录、有台账、有清单)。检查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法,绝不手软,若监管执法不到位,导致非法经营储存的,将严格实施“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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