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按照省、市安委会总体部署,根据什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督导专班的通知》要求,6月9日至18日,市安办第三督导小组对全市部分镇(街道、经开区)及辖区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
督导组按照督导工作方案,先后督导检查了马井镇人民政府、皂角街道办、经开区管委会的《党委政府属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制定情况和四川罗意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华润雪花啤酒(德阳)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工贸企业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清单制推进情况。
针对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清单制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难点,检查督导组同相关单位进行了意见交流,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各镇(街道、经开区)要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属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明确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其他党委领导、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其他政府副职的安全生产职责;二是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实用主义原则,进一步健全清单制管理推进工作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人员,切实将“清单”制定好,加速“清单制”管理体系试运行;三是政府监管层面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辖区企业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下一步市安办还将对市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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