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划片排查,摸清家底。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元,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建立台账,全面摸清企业数量、规模、性质及行政许可等基本情况。
(3)集中培训,提高自救能力。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集中消防培训,由公安消防部门授课。同时,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以岗位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器材使用、隐患自查自纠等内容为重点,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培训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企业员工自防自救能力。
(4)集中整治,加强防范。对排查出的严重隐患和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逐个区域、逐个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
(5)加强协作,落实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多管齐下,多头发力,形成坚决查处劳动密集型企业违法违章行为的强大合力。各县(市、区、镇)政府根据企业规模,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厘清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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