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固化,将责任和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和单位,完善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制度,逐步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四川省安委会决定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中江县积极响应,根据实际制定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
一是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结合中江实际,县安委办制定印发了《中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清单制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紧盯重点,明确责任主体。当前,县安委办紧紧抓住12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试点,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联络人及两家行业试点企业,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督促指导行业试点企业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三是坚实基础,全力推行清单管理。县安委办将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试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检查清单》的制定工作,为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全面推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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