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府层面督导检查。按照《德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9月底前,市政府安委会6个督查组需完成第二轮督查。
二是市级部门交叉检查。市安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交叉检查的通知》,由监督支持保障安全生产的部门,9月15日前完成对部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
三是行业部门归口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9月15日前完成对下级部门的督促检查,检查结束后将问题报市安办,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四是综合督导检查。由市安办牵头,成立综合督导检查小组,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查地区、部门和企业,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抄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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