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国家安监总局国家档案局印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许可证档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办〔2017〕27号,以下简称《办法》)。
为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审批科积极采取措施学习贯彻落实《办法》。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审批科8月31日召开科室会议进行集中学习,明确了许可证档案范围、内容、保管期限及档案整理要求。二是落实专人负责。为落实《办法》中档案整理要求,审批科指定专人负责许可证案卷的编制、归档工作。三是用《办法》指导日常审批工作。按照档案卷宗编制要求和式样,审批科明晰了入档资料范围和资料清单;通过资料归档,对日常审批工作进行“回头看”检查,查漏补缺、防微杜渐。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