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出台了《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职能职责,规范了电梯安全日常维保养、改造更新、经费保障、应急处置、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推进了电梯安全管理专业化、信息化和社会化。
一是明确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电梯使用单位、业主、维保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的电梯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强化电梯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深化了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三是以协调联动机制、行政强制、诚信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社会监督、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综合防范体系。
《意见》的出台,推动了我市电梯安全管理由日常监管向专业化、信息化和社会化的全面转变,进一步夯实了电梯安全基层基础,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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