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 “四项机制”推动综合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 2016-01-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109 打印
    1)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充分利用全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截止目前,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共纳入单位5548家,已开展隐患排查工作5548家,覆盖率100%;共排查一般隐患9954个,整改9954个,整改率100%。其中,市安委会挂牌督办13项重大隐患,通报109处道路安全隐患和145家养老院火灾隐患。
    2)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常态化机制。细化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专家检查的重点、频次。市安监部门制定了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规范,全年组织督查组7个,分别开展督查活动21次,强化了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3)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日常工作中,全市将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相结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现了打非治违的常态化。1-12月,全市共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章行为5849次。
    4)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开通12350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电话,鼓励举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12月全市共接到群众举报40件,核查40件,查实27件。其中:举报安全生产事故10件,核查10件,查实10件;举报安全生产隐患26件,核查26件,查实17件;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4件,经核查均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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