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索  引  号: GKsajj-2021-000562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11-1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司
关  键  词:煤矿 大事 隐患 定标 标准
发布时间: 2021-11-10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司 浏览次数: 打印

为准确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近年来煤矿典型事故教训,应急管理部制定印发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以下简称《判定标准》),从15个方面列举了81种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为进一步明确《判定标准》有关情形的内涵及依据,便于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应用,规范《判定标准》有效执行,现对《判定标准》中重点条款含义进行解释说明:

附件:《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责任编辑:应急局网站管理员
联系电话:0838-2300048 地址:长江东路101号  蜀ICP备 2021022822号 川公网安备 51060302510715号
网站标识码 5106000026 Copyright 2010-2015 yjj.dey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德阳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