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办、经开区安办: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社区建设质量,加大应急救护知识的宣传力度,健全完善基层应急救援体系,省红十字会拟于2016年5月22日至7月17日分七期在成都举办救护师资培训班,我市参加第四期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选送条件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安全社区建设乡镇选派的对象。
(二)选送条件
1、热爱红十字救护事业,志愿参加救护培训工作;
2、目标区域内能够参与到应急救援工作,有时间和精力承担救护培训和相关任务;
3、应具有医学、教育相关专业背景。
二、培训目标
(一)能担任辖区内救护培训的授课、辅导和教研任务。
(二)提高处于或能最先到达事发现场的行业一线人员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建立以实际需求为导向,政府推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注重实效、参与面广的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格局。
(三)充分整合辖区人力资源,积极吸纳大众加入应急救护培训志愿者队伍,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建设多层次、广覆盖的应急救护志愿者队伍。
三、培训内容
红十字运动与应急救护的基本知识;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核心技术以及常见急症、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的处置要领;授课技巧、心理援助等。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6号四川安全科技大厦,总台电话:028-61510585;
(二)时间及名额分配(第四期一班)
2016年6月19日-26日,19日下午14:00-17:00报到,20日-25日培训,26日中午11点前离会。
经前期各地区预报名,本次名额分配为:广汉市4人,罗江县13人(其中新盛镇1人),经开区旌东街道办1人。其他地区如仍有乡镇人员愿意参加本次省上培训,请及时与市安办联系。
五、考核要求
(一)参加培训的学员须经过考勤考核、理论知识考试、救护实操考核、试讲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救护师资证书。
(二)学员考勤缺课累计超过4学时的不能取得救护师资证书。
(三)理论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不能取得救护师资证书。
(四)救护实操考核包括成人心肺复苏、外出血救护、四肢骨折救护三个部分,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的不能取得救护师资证书。
(五)试讲考核,考核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不能取得救护师资证书。
六、证书发放
考核合格的参训人员,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发放救护师资证书;未达到救护师资考核要求但通过了急救员考核的学员发放急救员证书。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参训人员每人带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4张1寸免冠照片(黑白均可);
2、本次培训的培训费由四川省红十字会承担,食宿费(270元/天/人)及往返差旅费由派遣单位据实报销;
3、培训班一律不接待非参训人员,培训期间一律不得请假;
4、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由各地区安办汇总,并于5月23日前盖章后上报市安办。
德阳市安办联系人:吴小银 电话:2305402 2223531(传真)
省红十字会联系人:刘彦伽 孙文佳 电话:028-86636113
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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