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上午8:40时左右,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树脂分厂实验室发生一起较大中毒事故,死亡3人。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安监局的指示精神,市政府安委会决定成立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2016.03.16”较大中毒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国际 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蒋 纯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付德祥 市安监局危化科科长
杨 林 市国资委监事会工作科科长
唐 勋 市监察局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赵 明 市安监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陈春林 市安监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米文金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管理大队大队长
张晓波 市安监局执法支队主任科员
邵 宇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科员
经商邀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请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李谦同志参加本次事故调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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