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5〕35号)、《关于在石油天然气企业开展专家“会诊”查隐患和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5〕44号)要求,结合有关县(市、区)安监局开展工作的情况,现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公告(第二批)如下, 请各相关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本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和风险程度,严格按照风险优先原则实施差异化和动态化安全监管,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努力促进我市非煤矿山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特此公告。
附件:德阳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等级汇总表(第二批 高危矿山)
德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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