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清理、对接中,首先,在市安监局行政审批服务目录 “公共服务项目”中调减“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和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备案”子项目,增设“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项目,并设立“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和“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2个子项目;另外,在“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审批项目中,增设“新建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子项目;本次清理对接完成后,市安监局保留行政审批许可项目8项,公共服务项目1项,并共有53项子项目;第三,在3个行政审批项目的12个相关子项中,取消了与国务院决定有关的“安全资格证”前置条件。第四,开展了首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联审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对接后,行政审批服务科按照新要求将“八公开”调增至“十公开”,并补充完善了样本和审批流程,做到审批程序最简、流程最优、效率最高,进一步做到立足岗位,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改革措施,持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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