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延期换发绵竹市金花镇石灰矿等四家露天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竹安监〔2015〕81号)收悉。经研究,现作如下批复:
一、鉴于绵竹市金花镇石灰矿、四川省绵竹澳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白溪口水泥矿、绵竹市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泉新村梯子火塘采场)、绵竹市新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矿山企业(单位)因各方面原因现难以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同意其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
二、该四家矿山在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手续前,不得进行矿山生产作业,并向你局做出书面承诺;你局应进一步加强该四家矿山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坚决杜绝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三、你局应将该四矿未办理安证延续手续的相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安、国土资源管理、工商等部门。
特此批复。
德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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