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川安委〔2020〕5号)要求,市安办组织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成立了复核工作小组,聘请相关行业安全专家,于2021年10月20日至22日对中江县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开展复核工作。复核工作中,工作组严格按照《四川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0版)》,对标对表全面查阅中江县创安资料、核查现场点位。现复核工作已完成,并经征求了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意见,拟向省安委会推荐中江县申报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间,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德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中江县在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10日。联系电话:0838-2305402,联系地址:德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101号)。
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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