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应急局、经开区生态应急局: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有关事故教训,针对性防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德安委〔2021〕9号)要求,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结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全覆盖、全方位、深层次的风险排查,动态治理消除安全隐患,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时间安排
本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25日。各区(市、县)应急局、经开区生态应急局在6月25日前要督促辖区有关企业全面完成问题隐患自查,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统计、梳理、汇总,形成台账后上报市应急局;6月26日至7月25日,各区(市、县)应急局、经开区生态应急局要对企业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实现闭环管理。市应急局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及突出问题进行抽查检查。
三、整治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安全许可方面。是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边建边生产储存、储存物料与设计不一致、安全设施和消防应急设施不完善等行为。
2.机构人员方面。是否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3.隐患排查方面。是否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企业是否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HAZOP分析;企业是否结合自身安全风险实际及管控水平,编制各专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做到闭环管理。
4.汛期安全方面。是否存在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防雷、防静电、防汛、防强风、降温等安全设施不完好的情况;是否针对极端天气影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备齐备足应急物资设备。
5.特殊作业方面。是否建立并落实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临时用电、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作业前,是否开展安全风险分析、是否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票证审批;是否强化现场监督,确保各项规定执行落实到位,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6.重大危险源方面。是否按照GB18218-2018重新辨识重大危险源等级并及时备案;是否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内容是否同步更新;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要求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运行是否完好。
7.硝酸铵等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方面。硝酸铵使用企业是否落实“一企一策”措施;库房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等是否健全;库房电气、防雷电、测温、喷淋降温等安全设施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8.精细化工方面。是否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应急〔2021〕49号)要求,全面摸排精细化工企业底数,加强监督管理;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危险化工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是否完成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从业人员学历资质达标、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四项整治任务“清零”。
9.其他重点工作方面。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硝酸铵使用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等工作是否按要求落实。
(二)烟花爆竹领域
1.生产企业方面。继续抓好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相关工作,突出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停期间的日常安全管控,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安全措施,抓紧推动处置剩余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严防关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者自然灾害事故。
2.经营(批发)企业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储存等行为;是否存在改变设计用途储存、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行为;是否加强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管理,落实防汛、防雷、防雨、防潮等安全措施。
3.零售店(点)方面。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超标违禁或非法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量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市、县)应急局、经开区生态应急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统筹谋划、科学部署、整体推动,要把前期各专项整治排查问题隐患整改情况一并纳入检查内容,全力组织、推动此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市、县)应急局、经开区生态应急局要督促辖区企业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排查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形成问题清单。要按照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要求,对无法保障安全生产的企业、车间、点位、设备等,要依法依规采取暂时限产、停产、停业、停用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严格铁腕执法。各区(市、县)应急局、经开区生态应急局要严格按照“四铁”和“四不放过”要求,增强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亮剑,对存在排查重点内容中列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严格处罚;问题严重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区(市、县)应急局、经开区生态应急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 “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形成群防群治浓厚氛围。
各区(市、县)应急局、经开区生态应急局要建立工作台账,每日16:30前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日报表(PDF和word)报市应急局,6月24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7月26日前报送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鲁杰,联系电话:2222263,电子邮箱:47838390@qq.com。
附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隐患排查日报表
德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日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员及联系电话:负责人: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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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领域 |
派出 检查 小组 |
出动 执法 人员 |
聘用 安全 专家 |
检查 企业(单位) 数量 |
发现隐患数量 |
已整改隐患数量 |
现场紧急处置 |
行政处罚 |
下达 执法 文书 |
进行曝光(附曝光报道记录) |
移交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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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重大 隐患 |
一般隐患 |
总计 |
重大隐患 |
一般隐患 |
含暂扣许可证、暂时停产停业、暂时停止建设(使用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使用民爆物品等处置措施 |
立案 |
处罚款 |
提请关闭 |
吊销许可证 |
责令停产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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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移交 |
涉及行刑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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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此表数据为累计数据,每日16:30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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