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应急局、经开区生态应急局,市重点监管企业:
按照市安办安排部署,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德阳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德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
德阳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从2021年6月起至11月,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以及市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根据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和各地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源头治理,集中整治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等突出问题,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为推动德阳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职责分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
国资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级相关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德安委〔
2021〕
4号)明确的监督管理职责,具体落实此次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三、集中整治重点任务
(一)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突出问题
1.严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企业领导层、管理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特殊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不完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受限空间、检维修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不严格、科研实验风险评估和管控措施不落实;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新进员工培训时间达不到培训要求或未经培训就上岗等问题;应急救援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以及未组织开展演练等突出问题。
2.整治监管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红线意识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风险辨识管控不及时不全面,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彻底;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执法宽松软,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等突出问题。
(二)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1.冶金铸造企业。对照钢铁(8项)检查事项,重点整治安全管理、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禁止使用和淘汰设备工艺、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大力提升安全本质化水平。
2.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专项整治。对照铝加工(7项)重点检查事项自查自改。重点整治固定熔炼高温铝水出口安全设施设备配置、水冷元件的冷却系统监测监控、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设置、作业场所防水防潮措施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3.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对照粉尘涉爆(6项)重点检查事项,重点对金属粉尘作业场所10人、其它粉尘作业场所30人以上的企业开展整治。对整治不力、作业场所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坚决停产整改并予以处罚,倒逼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化解涉粉作业重大安全风险。
4.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整治。突出整治重点,必须将在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制冷方式改为载冷剂间接制冷或其他安全制冷方式,严禁氨直接蒸发制冷;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的行为,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非自动系统在进行融霜作业时,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必须事先撤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急准备完善有效。
5.工贸行业涉危化品存储及使用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德阳市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德应急〔2021〕35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工贸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德安办〔2021〕26号)进行自查自改,重点围绕责任制、进口登记、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评价、设备管理、隐患整改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6.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防范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的通知》(川安办〔2021〕35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夏季高温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德安办〔2021〕18号),对照有限空间作业(4项)重点内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现场安全管理等6项制度,强化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作业过程管控、安全保障、应急管理、第三方管理。
7.安全生产相关方管理专项整治。工贸企业要加强对供应商,外来施工队伍、承运和承租单位等相关方安全管理,督促对其实施一体管理、连带抽查,对在本单位区域内从事作业的相关方实行同体系、同标准、同要求、同对待的“四同”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等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严厉打击无资质、不具备条件的承包、承租行为,严肃治理外来施工作业人员未经考核合格擅自从事特种作业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宣传教育。市级相关部门、各地各企业要深入开展好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集中整治重点、进展情况、经验做法,以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知识,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通过曝光典型案例、通报重大隐患案例、制作专题片、开展图片展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市级相关部门、各地要针对汛期、高温期、“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冶金、铝加工(深井铸造)、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穿透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本地区及功能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五到位”要求,做到“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确保限期整治到位,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三)集中督查检查。市级相关部门、各地要围绕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及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集中组织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明查暗访。
(四)集中专项执法。各地要以“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对照钢铁(8项)、铝加工(7项)、粉尘涉爆(6项)和有限空间作业(4项)重点内容,联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四个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综合运用行刑衔接、警示约谈、联合惩戒等措施,提高执法工作严肃性和震慑力,倒逼企业守法生产经营,防止“屡查屡犯、屡改屡犯”现象发生。
(五)集中开展培训。各区(市、县)应急管理局、经开区生态应急局要结合《德阳市安全生产“喊醒”“教会”意识能力提升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专题培训,切实抓好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紧紧抓住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这一关键少数,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政企整体合力。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络、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普及工贸行业各类安全风险管控知识和安全监管重点事项,凝聚社会等力量,确保全市工贸行业的生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级相关部门、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区(市、县)应急局、经开区生态应急局和市重点监管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整治任务,细化整治措施,切实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牵头工作,积极协调本地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市安办已把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二)严肃追责问责。市级相关部门、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充分利用“两书一函”工作制度,层层压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对在集中整治期间因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或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严格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注重工作实效。市级相关部门、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要把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与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时间精力,整合资源力量,扎实抓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任务落实,做到集中整治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坚决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
(四)做好应急准备。市级相关部门、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汛期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各类专项应急预案,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调度,动态掌握有关工作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灾害事故信息,坚决避免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市级相关部门、区(市、县)应急局、经开区应急局,市重点监管企业要建立集中整治工作台账,从6月份开始,每月14日和29日前向市应急局报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整治工作总结纳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总结,于12月15前以正式文件(PDF形式)报市应急局。电子邮箱:75632706@qq.com,联系人:吴其恒,联系电话:230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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