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GKsajj-2021-000353
文  号:德应急函〔2021〕26
发文日期: 2021-06-2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关  键  词:德阳市 应急管理 开展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 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 行动的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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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6-25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各区(市、县)应急局、经开区生态应急局: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21年二季度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有关事故教训,扎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办〔202127号)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以及市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源头治理,集中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等突出问题,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集中整治

1.安全许可方面。集中整治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未批先建、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边建边生产储存、储存物料与设计不一致、安全设施和消防应急设施不完善等违法违规行为。

2.机构人员方面。集中整治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特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情况。

3.隐患排查方面。集中整治未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未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HAZOP分析、未结合自身安全风险实际及管控水平开展各专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治理未闭环管理等情况。

4.特殊作业方面。集中整治未建立并落实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临时用电、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作业前未开展安全风险分析、未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票证审批、特种作业过程中未强化现场监督、节假日未提级管理等情况。

5.重大危险源方面。集中整治未按照GB18218-2018重新辨识重大危险源等级并及时备案、未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内容未同步更新、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按要求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运行维护不到位等情况。

6.硝酸铵等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方面。集中整治硝酸铵使用企业未落实一企一策措施、库房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未严格落实、库房电气、防雷电、测温、喷淋降温等安全设施未正常投用等情况。

7.精细化工方面。集中整治未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应急〔202149号)要求全面摸排精细化工企业底数、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危险化工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未完成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从业人员学历资质达标、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四项整治任务清零等情况。

8.应急管理方面。集中整治未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设施配备不足、日常维护不到位等情况。

9.其他重点工作方面。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硝酸铵使用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等工作未按要求落实的情况。

(二)烟花爆竹领域集中整治

1.生产企业方面。继续抓好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相关工作,突出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停期间的日常安全管控,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安全措施,抓紧推动处置剩余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严防关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事故,确保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体退出任务。

2.经营(批发)企业方面。集中整治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储存、擅自改变设计用途储存、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未正常投用等情况。

3.零售店(点)方面。集中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超范围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超标违禁或非法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量储存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市、县)应急局、经开区生态应急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谋划、科学部署、整体推动,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市、县)应急局、经开区生态应急局要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切实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层层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把集中整治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区(市、县)应急局、经开区生态应急局要按照“四个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综合运用行刑衔接、警示约谈、联合惩戒等措施,提高执法工作严肃性和震慑力,倒逼企业守法生产经营,防止“屡查屡犯、屡改屡犯”现象发生。

(四)强化应急准备。各区(市、县)应急局、经开区生态应急局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调度,动态掌握有关工作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坚决避免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一旦遇有突发情况要快速出动、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区(市、县)应急局、经开区生态应急局要建立工作台账,从6月份开始,每月14日和29日前向市应急局报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报表。集中整治工作总结纳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总结,于1213日前以正式文件(PDF形式)报应急局,联系人:鲁杰,联系电话:2222263,电子邮箱:47838390@qq.com

附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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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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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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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期整改率(%)

执法

检查(次)

行政

处罚(次)

罚款

(万元)

责令停产生产经营单位(个)

提请关闭生产经营单位(个)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合 计

填表说明:此表数据为每半月统计数据,统计区间为1日至15日或16日至当月最后1天,从6月份开始,每月14日和2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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