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GKsajj-2021-000348
文  号:德应急〔2021〕39号
发文日期: 2021-07-02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关  键  词:德阳市 应急管理 关于做好 2021 省级 防震减灾 示范学校 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02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各区(市、县)应急局德阳经开区生态应急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加强新时代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意见》,加强防震减灾科普阵地建设,进一步发挥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学校的科教示范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防震减灾工作,根据四川省地震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川震服发〔2021〕55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省级基地、示范学校认定。

(一)申报时间。

2021年9月18日前。

(二)申报对象。

经各区(市、县)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基地、学校。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各区(市、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推荐时要充分考虑基地和示范学校的防震减灾科普成效、教育功能和地理位置等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和推荐顺序,并填写2021年度基地和示范学校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

2.示范单位的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和附件3,相关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申报表要求签字、盖章齐全。

3.纸质推荐表、申报材料和申报表各提交一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到邮箱。

(四)审核

2021年9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我局将联合市教育局、科技局、科协对申报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进行检查审核。

二、已命名省级基地和示范学校的重新认定

根据四川省地震局有关通知要求,今年继续组织对认定满6年的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的重新认定工作,申报程序和新认定要求相同,如没有按时参加重新认定或重新认定不合格的将取消其“省级防震减灾教育基地”“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称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常晓蓉,0838-2309816

电子邮箱地址:623634510@qq.com

地址及邮编: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210室应急管理保障中心),618000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度省级基地和示范学校申报推荐表

2.四川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3.四川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德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2日

附件1.2021年度省级基地和示范学校申报推荐表

附件2.四川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四川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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