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办、德阳经开区安办、市级相关部门: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且呈逐年增长趋势,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特别是5月10日发生在成都一电梯内的电瓶车爆燃事故,教训十分深刻,暴露出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责任
各地要明确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划分相关部门职责,分级落实组织实施,推动本地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及配件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管理。住建部门要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做好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应急、消防等部门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二 、从严依法打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公安机关要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防部门要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地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加强日常检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拒不及时清理的,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主管部门报告,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网站、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利用居民住宅的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要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和快递、外卖企业及其配送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违法销售单位和典型火灾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和快递、外卖企业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自觉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生动局面。
四、健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各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情况的调研,找准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各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强全链条监管,实施协同监管,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动整治工作开展。
各地、各部门请于2021年7月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联系人:杨健逸、联系方式:18781011310、电子邮箱:272223253@qq.com)
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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