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4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德阳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导评估工作办法(试行)》,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交通局派员组成督导评估组,根据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德阳市盛翔物流有限公司“2020.5.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评估对象和内容
德阳市盛翔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翔物流公司”)“2020.5.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履行事故责任追究义务、汲取事故教训和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的情况。
(二)评估工作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有关规范性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德阳市安办关于印发《德阳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导评估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德安办函〔2020〕32号)
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德阳市盛翔物流有限公司“2020.5.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德应急复[2020]7号)
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事故基本情况
2020年5月11日3点39分,德阳市区嘉陵江东路与庐山南路交汇处发生一起重型货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0万元。
2020年5月18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德阳市人民政府授权,由市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派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调查,并依法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2020年10月5日,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德阳市盛翔物流有限公司“2020.5.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并依法对1家责任单位、3名责任人员作出了相应处理。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相关单位责任追究及执行情况
盛翔物流公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未建立健全和实施本单位驾驶人员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落实,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体责任。2020年11月2日,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对盛翔物流依法作出了罚款人民币2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0年11月5日,盛翔物流公司向德阳市应急管理局递交了延期缴纳罚款申请书,2020年11月17日,德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同意盛翔物流公司延长缴纳罚款期限至2021年5月2日((德阳)应急缴批[2020]4号)。2021年4月22日,盛翔物流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足额缴纳了人民币210000.00元罚款。
(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及执行情况
1.成涛,盛翔物流公司川F76548重型半挂牵引车/川F3738挂号型平板自卸半挂车驾驶人,驾驶存在安全隐患车辆,在夜间驾驶时车辆行驶至事故路口时,疏于路面观察,措施不力,礼让不够,且存在超载行为,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主要直接责任。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罗佳,盛翔物流公司安全科科长,未组织制定公司驾驶人员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2020年12月28日,由盛翔物流有限公司按内部相关制度规定对其进行了1000元的罚款。
3.李敏,盛翔物流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本单位未建立健全和实施驾驶人员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等隐患和问题失察;督促开展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2月28日,由盛翔物流有限公司按内部相关制度规定对其进行了1000元的罚款。
(三)其他相关情况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按“双公示”的有关规定,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对本次事故责任单位盛翔物流的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录入了“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本次事故的调查报告印发后,盛翔物流公司按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围绕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做了以下工作。
(一)修订完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等32项规章制度。
(二)加强事故警示教育。针对“5.11”事故暴露的问题,结合企业实际,在公司内以现场学习、微信会议等方式开展了“道路运输行车危险源辨识”、“冬季行车安去常识”等培训会议。建立“5.11”事故档案,作为今后开展警示教育的资料库。
(三)切实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较好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制度规定,定期开展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了相关工作台账。
(四)严格执行安全奖惩。根据本公司制度要求,对GPS监控到的违规违章行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对相关人员给予了警告、经济处罚等处理。
四、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盛翔物流公司较好地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处理到位。
五、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盛翔物流公司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日常督促检查、车辆动态监控等手段,进一步加强对本公司所属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盛翔物流公司要针对运输行业特点和本企业实际,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所有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意识。
六、相关印证材料、评估组签字表(略)
德阳市盛翔物流有限公司“2020.5.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导评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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