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GKsajj-2021-000170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3-16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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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3-16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机关各科室(中心)、直属各单位:

《德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

                                        德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2


德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督促企业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德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党中央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坚持依法监督检查和规范执法,全面推进精准执法,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我市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规划,为推动德阳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编制原则

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按照严格程序、统筹兼顾、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监督检查计划。

(一)执法人员及车辆保障情况

1.市应急局现有各类在岗人员90人(在编正式人员78人,临聘人员12人),其中:下派(驻村)干部3人,借调1人,派驻经开区3人,另有3人生病不能正常上班,实际在岗人员80人。已取得四川省行政执法证(应急管理类别)人员48,直接从事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执法人员22人。

2.市应急局现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二)监督检查职责范围。根据我局监管职责,确定监督检查职责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冶金企业,工贸企业等的安全生产。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全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1480天。

1.总法定工作日5500

2021年全年365天,全年法定假日115天(52周,每周法定假日2天;元旦、清明、中秋、端午、五一节各1天;国庆、春节各3天)。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总数=365-115)×22=5500天。

2.非监督检查工作日4020

⑴防灾减灾、指导应急演练、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值班值守预计需要700天。

⑵公休假:22名执法人员按照平均休公休假10天计算,共计有公休假220天。

⑶行政许可现场审查、综合监管、事故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开展教育培训、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参加部门联合执法,以及完成省应急厅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其他非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需要2300天。

⑷迎接各类考核、指导企业标准化建设、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和工团活动、党务学习等非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需要800天。

3.全局监督检查工作日=5500-4020=1480

三、监督检查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四、监督检查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行业领域和检查专业等特点,按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企业、安全培训机构六类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企业为54家,一般检查企业102家。具体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如下:

1.重点检查企业54家:其中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14家、烟花爆竹企业4家、非煤矿山企业5家、冶金2家、工贸企业23家,安全培训机构6家。

2.一般检查企业102家(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41家、烟花爆竹企业12家、非煤矿山企业2家、工贸企业47家。

(二)重点检查安排。2021年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见附件1)。

(三)一般检查安排。2021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见附件2)。

五、监督检查方式

(一)重点检查:监督检查以重点检查为主,对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附件1)中所列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全年检查覆盖率应当达到100%

(二)一般检查:对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附件2)中所列企业实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

(三)双随机抽查: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在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附件2)中所列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检查比例应当达到15%,由检查责任科室根据《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德应急〔20209号)相关要求确定。

六、监督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检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3

(二)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4

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涉及面广、行业领域众多、技术工艺复杂等特点,上述“清单”是基础性一般安全生产检查事项,在具体监督检查工作中,要结合行业、领域、技术、工艺等特点,以及中、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在“清单”的基础上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

七、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措施。各科室(中心)、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全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精准执法、清单制管理和双随机抽查相关要求,对高危行业、事故高发领域、复杂工艺、受限空间、粉尘涉爆作业场所等,结合行业领域、工艺、应急救援等特点,细化监督检查措施,在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照单检查。

(二)规范文明执法。各科室(中心)、直属各单位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亮证执法,将监管服务融入行政执法过程中。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中检查责任科室有两个的,可以开展联合执法,属于国家和省开展的专项行动,不能开展联合执法的,要适当拉开检查时间间距。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除要依法依规采取现场处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外,也要开展以案释法等普法教育,讲清违法违规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做到有理有据,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三)强化中介机构执业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的规定,严厉打击出租借用资质、弄虚作假、不到现场勘验、抄袭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活动实行“项目”管理,由评价、检测检验项目涉及的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对中介机构执行过程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宣传培训科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市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由执法支队牵头,有关业务科室配合,统筹系统执法力量,组织对在我市从事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执业活动的安全中介机构,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

(四)扎实开展双随机检查。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德府发〔201916号)、《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德应急〔20209号)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双随机”检查。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结果运用。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按相关规定将行政执法信息录入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并以科室为单位建立录入执法信息记录台账备查。二是双随机检查已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执法信息要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四川德阳)实现信息共享,并将有关情况收集整理,做好迎检准备。三是认真收集整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统计,分析事故隐患形成要素,查明事故隐患形成原因,找出隐患易发高发行业和领域,为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管手段提供决策依据。

附件:1.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doc

      2.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doc

      3.安全生产检查事项清单.doc

      4.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

     5.执法人员名录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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