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
6.负责职业危害申报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在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
8.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9.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相关管理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承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10.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11.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和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务项。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推动全民学习《意见》的热潮,强化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落实。
2.完成“安全生产综合预警与应急指挥调度云平台建设项目第一期”的建设。
3.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产煤县市退出煤炭市场,并杜绝关闭煤矿死灰复燃。
4.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5.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6.大力推进依法治安进程。
7.大力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进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德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市直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本次公开数据包括所有下属二级单位数据。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安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安监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851.62万元,比2017年收入预算总数减少35.21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结转资金减少。本年支出总预算851.62万元,比2017年减少35.21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智慧安监平台”建设完工,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8年市安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51.6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57.4万元,占6.7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4.22万元,占93.26%;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市安监局安排支出预算85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67万元,占80.40%;项目支出166.95万元,占19.6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安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51.6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5.21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智慧安监平台”建设完工,项目支出减少,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4.2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1.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6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6.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安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4.2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0.9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553.7万元,较17年增加87.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81万元,较17年增加20.40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较17年减少50.52万元,项目支出109.55万元,较17年增加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20万元,占77.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66万元,占12.56%;医疗卫生支出26.65万元,占3.36%;住房保障支出53.71万元,占6.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德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数为614.20万元,主要用于:
215060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支出587.20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353.6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73万元,办公经费145.11万元,会议费6万元,委托业务费25.5万元,维护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1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1.16万元。
215060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全生产监管-安全专管监察专项支出合计27万元,其中:培训费支出5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
市安监局2018年预算数为99.66万元,主要用于: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5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99.01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市安监局2018年预算数为26.65万元,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合计24.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合计1.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其他医疗文书与计划生育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安监局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3.71万元,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53.7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4.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3.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8.65万元、津贴补贴152.69万元、奖金14.28万元、绩效工资7.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73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53.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6万元。
公用经费130.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78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4.30万元、物业管理费4.5万元、差旅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工会经费14.9万元、福利费9.42万元、其他交通费36.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安监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公务接待费8万元,2018年预算公务接待费8万元。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级领导检查督查安全工作接待费;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中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所发生的费用,用于安全行业业务检查、技术交流等方面业务招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较2017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比例为83.33%。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2018年新增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应急用车经费10万元。
2018年安排安监局车购置经费0万元,拟新购车0辆。其中:轿车0辆,安排经费0万元;越野车0辆,安排经费0万元;客车0辆,安排经费0万元。加上新购车辆,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客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安全行业基层指导检查业务和执勤执法工作、安全行业日常巡查工作、洪期汛期防洪抢险工作、安全应急及日常公务活动等的顺利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8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8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0.4万元,增长18.47%,市公用经费基数由1.6调整为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安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9.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综合预警与应急指挥调度云平台建设项目第一期的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安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市安监局部门50万元以上非行政运转类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215(款)06(项):指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全生产监管。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解释本部门预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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