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
6.负责职业危害申报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在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使用情况。
8.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9.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及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承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10.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11.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和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务项。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政府及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2.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动态消除隐患。
4.突出抓好煤矿、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
5.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
6.继续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力争在全市建成省级安全社区18家。
7.切实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升应急保障水平。
二、部门概况
市安监局属行政单位,下设有:办公室、纪检室、职业健康卫生科、矿山科、法规培训科、危化科、协调科、企业科、审批科、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均是由市安监局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市安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59.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4.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12.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85万元,医疗卫生1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安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安监局整个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安监局整个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即:组织全市非煤矿山、煤矿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企业,职业卫生安全健康以及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整治,督促检查企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参与联合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并组织复查;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资格培训,对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负责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评估工作和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工程“三同时”的审核与现场审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大型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油、车辆维修、过路过桥等费用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0.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1.44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德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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