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应急罚〔2019〕2号(四川东方水利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索  引  号: 510600--001282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04-2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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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4-2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打印

违法行为类型:涉嫌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压力钢管解体作业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缺失。

违 法 事 实:在四川东方水利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12.27” 一般物体打击死亡事故中,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共计罚款贰拾叁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23

处罚决定日期2019/03/26

处罚机关:德阳市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德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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